洛陽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大廳預受理設
發(fā)布時間:2018-04-13 瀏覽:452次
洛陽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大廳預受理設備采購項目
成交結果公告
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洛陽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委托,就洛陽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大廳預受理設備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了磋商,現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名稱及標書編號:
項目名稱:洛陽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大廳預受理設備采購項目
采購編號:HNCA2018-ZB03-043
二、采購項目簡要說明: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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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貨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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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規(guī)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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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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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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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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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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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預受理引導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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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J_InfoVe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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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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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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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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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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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證照片采集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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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_PhotoVe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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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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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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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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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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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處理檢測與申請表打印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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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_Print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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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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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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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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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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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識別” 智能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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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CheckVe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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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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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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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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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競爭性磋商公告發(fā)布日期:2018年4月2日
四、磋商評審日期及地點:
日期:2018年4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時間)
地點:洛陽市高新區(qū)國家高新技術創(chuàng)業(yè)服務中心8樓810(延光路與翠微路交叉口)
五、磋商小組名單:高明月、蔣萍、卜有康
六、成交人名稱和地址:
單位名稱:洛陽科美達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地 址:宜陽縣樊村鎮(zhèn)宋村村
七、成交金額:
小寫:197000元
大寫:拾玖萬柒仟元整
八、公告媒體:《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洛陽市)政府采購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網》,公告日為1個工作日。
九、公告期: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或采購單位)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
十一、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十二、采購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和電話:
采購單位名稱:洛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地址:洛陽市高新區(qū)創(chuàng)業(yè)路11號
聯系人:高女士
電 話:0379-63134934
采購代理機構(總公司)名稱、地址、聯系人及電話:
名稱: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洛陽市高新區(qū)國家高新技術創(chuàng)業(yè)服務中心8樓810(延光路與翠微路交叉口)
聯系人:李女士 洛陽市市級政府采購代理服務工號Lyszfcg1102
電 話:0379-60689512/3
十四、附:洛陽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大廳預受理設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
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8年 4 月 13 日